近日,杭州海關對外公布了一起典型的“近似商標”侵權案。經“Gucci”(古馳)品牌權利人確認,海關此前在舟山口岸貨運出口渠道查獲的1320雙拖鞋,均系侵犯“Gucci”品牌商標權。
近日,杭州海關隸屬舟山海關關員丁健和同事在對一批申報品名為“人造革鞋”的出口貨物進行查驗時,發現鞋子上印的不是“Gucci”商標,而是“GUCC1”字樣,若不是仔細觀察,極不容易發現“I”跟“1”的細小差別。“盡管這批鞋子的外觀標識用‘1’代替了‘I’,但因為兩者差異較小,構成近似侵權的可能性較大,查驗關員依法暫扣了整批鞋子。”丁健告訴記者,經知識產權權利人確認,這批拖鞋果然都是冒牌貨。
“不法分子覺得用‘1’代替‘I’就不構成侵權,試圖通過打擦邊球的方式蒙混過關,這是對法律的一知半解。”舟山海關法規室關員張綺夢解釋說,根據我國現有規定,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或者在類似商品上,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,容易導致混淆的,也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。
據悉,目前杭州海關已根據權利人提出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申請,對這批侵權拖鞋正式立案扣留并展開調查。(轉載)